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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须知
一、图书借阅
1. 所有人借阅图书均需填写借阅登记表。学生本人持校园卡或者学生证借阅,教师持职工证借阅(若无职工证,登记借阅登记表即可),不得转借、代借;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校园卡、学生证持有者自负。
2. 读者借阅各类图书不要超过相应的图书借阅权限,每人最多可一次借阅3本,图书破损、勾画、污渍等按原价赔偿,有过期图书未还的不能借书。
3. 图书外借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出手续。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,应仔细检查,若发现欲借的图书有破损、缺页、圈划及各种污渍水渍等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。
4.借阅时间:周一至周五早上9:00—11:50;下午14:30—5:40(图书管理员上课时间有需要可打电话咨询)
二、图书归还
1. 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期归还(30天之内)归还,可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归还手续。
2. 对于图书破损勾画情况,按书原价赔偿;对于图书丢失情况,可由借阅者自购同版图书赔偿,无法重购者,根据原书出版年限、价值不同交纳赔偿金,最低标准按书价双倍赔偿。
3. 逾期归还半个月以内,一个月不能借书;逾期归还一个月以内,三个月不能借书;逾期归还超出一个月,取消图书借书权限。
4. 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,阅览室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,读者可在延期的期限前还书,不算超期;假期前到期的图书,系统不做延期处理,若假期后归还,假期均含在超期天数内。请读者注意处理假期前到期图书。
三、图书续借
1. 读者可根据需要,自行到119阅览室续借所借图书。续借期为30天,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,逾期未还的图书不接受续借。
2. 未被其他读者续借的图书,在归还后可立即再次借出,借出日期从当天算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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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5日